金鉽(1869—1950),字范才,一字式金,号蘅意,别号陶宧,泰兴县城人。清光绪二十一年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文史学家。
金鉽在京会试期间,适逢清政府甲午之战失败,李鸿章签订丧权辱国的《马关条约》,引起全国强烈反对,康有为发动“公车上书”,金鉽是签名者之一。戊戌政变后,回乡任县学堂总教。
光绪三十年接任南菁书院监督(校长)。三十四年,受两江总督端方派遣赴日本长崎、福岗、大阪、东京等地考察教育。宣统元年任江苏通志局协纂、江楚编译局分纂。民国元年任泰兴县民政长,后改任县知事。民国四年,任彭泽县知事,施政以情、慎、勤为准则;邻县铜江县警诬陷彭泽县民为匪,县知事飞报省署请求派兵剿办。金鉽上书浔阳道尹抗议,阐明真相,百姓才得以保全。不久,袁世凯恢复帝制,金鉽告假回乡。民国七年任江苏通志局复纂,民国十七年任《江苏通志》编纂,翌年为常务编纂。民国二十九年汪伪政府在南京成立,伪行政院派褚民谊亲至泰兴,邀金鉽赴宁参政,金鉽严词拒绝。民国三十六年,国民政府征聘金鉽为国史馆馆员,终因年迈体衰,未克赴任。
金鉽编纂地方志,以章实斋体例为宗,先后主修《宣统泰兴县志》、《如皋县志》,参与编修《江苏通志》、《江苏通州志》,毕生精力尤尽萃于《江苏艺文志》,著有《江苏地理沿革考》、《江山小阁诗文集》等。